布艺之家讯:分趾袜最早出现在中国,称为“丫头袜”。唐朝的李白有《越女词》云:“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鸦”是“丫”的通假字。当时江南人因为当地气候潮湿多雨,多穿木屐,丫头袜就是专用来配搭人字带木屐的袜子。
至宋朝,丫头袜仍然很流行,姜夔《鹧鸪天·己酉之秋苕溪记所见》提到:“笼鞋浅出鸦头袜,知是凌波缥渺身。”当时丫头袜不但在江南地区流行,在北方也可以见到,金朝元好问《续小娘歌》之五:“风沙昨日又今朝,踏碎鸦头路更遥。”吴无闻注曰:“鸦头袜,女子歧头袜。”
元朝时丫头袜也很常见于江南,当时诸暨人杨维桢《翡翠巢》:“屏开时露鸦头袜,弦断应衔凤嘴胶。”当时在诸暨民间,农妇做丫头袜、草鞋袜是必须的技能。后来因为缠足的普及,丫头袜就少见于中国了。
日本在11世纪的文献上开始有“足袋”一词的记载,但不确定其形制是否和现在的足袋相同。而现在发音是“たび”的分指袜“足袋”,出现在镰仓时代(另一说为室町时代),其实际的起源以及发音来源至今未有定论。
对于其来源有以下说法:
源自平安时代的贵族穿着袜子“下沓(しとうず)”,当时的猎人穿着的袜子是皮革制,这可能是起源之一。
源自中国的丫头袜,与木屐一起传入日本,由于日本的下駄与当时中国的木屐形制相似,故有此一说。
日本所制作专用来配搭下駄(木屐)的袜子,与中国的丫头袜没有直接传承关系,只是两者都是为搭配分指木屐而设计的形状相似的袜子。
平安时代的皮革足袋,脚踝部分附上可缝合的纽,缝合后纽不会掉下来。
镰仓时代曾规定武家只限于从当年的十月十日到第二年的二月二日可以穿袜子,而且只有年过50岁的老人、贵族和经过各级官府特殊批准的人,才有这种待遇,到江户时代,才废止这项规定。
1657年发生明历大火后,皮革供应不足导致价格高涨,木绵制品在当时突然成为普及产品。在木绵制足袋普及之时,以钮扣扣住足袋的方法有所改变。现在的足袋是以呼作“こはぜ”(甲驰、牙签、甲钩、骨板)的金属制成的挂勾扣住的,绑在钮上的线称为“受け糸”(又称作挂け糸),这种方式在江户后期至明治初期期间非常普及。
现代日本人在穿着和服与下駄、草履时仍然常穿足袋。最正式的是白色,在一些正式场合如茶道会穿着。男性出行时则常穿黑色的足袋。有花纹、图案的足袋则多为女性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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